本报讯(记者邓柱 实习生刘洋)日前,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、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,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,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。
通知指出,要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。在现行政策已确定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,对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登记失业人员、返乡创业农民工、农村妇女创业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赴境外就业人员,其自筹资金不足的,均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;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。对上述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,属于微利项目贷款,实行全额财政贴息(超出中央贴息部分由地方财政就业资金承担);对上述人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,可以根据人数和所经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扩大贷款规模,但贷款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。
对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的个人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,在按规定还本付息且创办的经济实体成长性较好的情况下,鼓励二次贷款,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。
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模式和贷款申请程序;微利项目范围、贷款期限、财政贴息范围、贷款风险止损和不良贷款损失代位清偿、建立担保基金补充机制,加强贷款担保基金监管。
此外,将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,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,简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及贷款贴息程序,加大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考核奖励,健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。
近年来,我市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市场化运营机制,不断创新有效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快速发展的管理方法,取得明显成效。仅2010年,全市发放小额担保创业贷款3389万元,为1071名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了直接资金支持,带动就业2533人。